類別
|
條件
|
點數上限(T幣)
|
勳章
|
|
服務培訓
課程
|
志工訓練基礎課程
|
完成本校辦理之志工基礎訓練課程或台北E大數位學習網線上課程。
|
0
|
|
進階課程
|
完成本校辦理之志工進階訓練課程。
|
18
|
|
|
服務任務訓練
|
參與服務單位相關課程,每小時給予1.5點,每學期最高給予10小時。
|
15
|
|
|
服務活動
|
參與服務
|
A.參與經學務處課外活動組及各志工團審定之校內志願服務,當學期服務達10小時。
|
15
|
|
B.完成A之後,須加入校內志工團隊且完成志工基礎訓練課程,並再服務達20小時。
|
20
|
|
||
C.完成B之後,每再服務一小時給予1點,最高給予20小時。
|
20
|
|
||
學習心得
|
D.撰寫制定的學習心得回饋單,並經志工團老師審核通過。
|
6
|
|
|
E.製作服務實踐之學習心得影片,並通過核准上架「故事平台」。
|
12
|
|
||
寒暑假服務隊
|
F.學生參與經學務處課外活動組審定之寒暑假服務隊,服務時數每日以8小時為上限計,每小時給予1.5點,最高給予40時。
|
60
|
|
|
|
附註:
1.志工基礎教育訓練實體課程每年9-10月於校內開設,亦可於台北E大數位學習網線上受訓取得學習證明。課程相關資訊:http://deanstu.thu.edu.tw/subweb/voluntee/02_unit_servic.php?SID=248
2.若該服務活動已獲取相關津貼,則不再於此重複計算。
3.若該服務活動屬學分課程,或已作為其他機制之認列,則不再於此重複計算。
4.每學期至多得以同一志願服務團隊及一個寒暑假服務隊提出申請。
5.服務活動-學習心得D.撰寫制定的學習心得回饋單及F.製作服務實踐之學習心得
影片,需至少完成參與服務B及完成寒暑假服務隊後,始得提出申請,每學期僅
以申請一次為限。
6.服務培訓課程-進階課程,在校期間以申請一次為限。
7.服務活動-於校內各志願服務團隊進行,並經由輔導老師認證之專屬服務活動。
8.服務活動-參與服務A及寒暑假服務隊F,需由主辦服務活動之單位向學務處課外活動組填具服務實踐機制服務活動申請書。(寒暑假服務隊依據教育部補助教育優先區中小學營隊活動的定義)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