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自媒體狂潮 網紅就是你】影片競賽暨工作坊

一、活動簡介:

  新自媒體風靡全球,網紅、主播成為當今最受歡迎的職業之一。並在網路行銷活絡的年代,說話魅力、面對鏡頭、短影片製作尤為重要。為了培育新一代具有綜合能力的網紅主播結合學習影音技術,東海大學-領航課程:活動學習規劃師,特別規劃了新自媒體培訓營,以提供專業的主播培訓課程。
  並且透過競賽,在跨域專才培育上彼此研習,打造個人品牌,並且籌組東海大學TV影音製播團隊,將東海的品牌由學生製播運用各通路傳遞出去。

二、主辦單位:

  東海大學學務處學生發展暨領袖培育中心

三、招募對象:

  東海大學師生

四、課程規劃:

  由領培中心主任顏楨祐擔任輔導老師與自媒體專家及東海大學同學進行綜合性的理論講解及專業技術學習,使同學瞭解基本知識與技能並藉由實踐操作:透過模擬個案練習、節目製作工作坊、主題設定拍攝或進入攝影棚錄製節目等方式,使同學在實際操作中熟練應用所學知識。藉由隨時之指導與評估及同學的適時反饋,幫助同學發現並改進個人不足之處,藉由各種系列製播影片持續提升其能力。

五、教學時程內容:
  1. 112年10月11日【就是要吸引眼球目光】劉宇婕講師
  2. 網紅主播基礎知識與技能、網路主播職業概述、節目企劃與製作基礎、語言表達與主持技巧、鏡頭表現與形象塑造等
  3. 112年10月16日【手機剪輯術】陳威佑講師
  4. 介紹超實用的免費手機短影片剪輯APP、拍攝手法介紹、影片快剪、特效濾鏡、上字幕和加入音樂等都能快速搞定
  5. 112年10月25日【影片邏輯與方式】顏楨祐 講師
  6. 節目類型呈現介紹、企劃腳本撰寫與影片邏輯、學生平台創建類型、實作案例建置
  7. 112年10月25日至11月15日實作指導
  8. 112年11月15日作品上傳截止
  9. 112年11月22日公布成績
  10. 112年12月頒獎典禮
六、競賽獎金與頒獎典禮

  第一名 獎狀+獎品或獎金5千元
  第二名 獎狀+獎品或獎金3千元
  第三名 獎狀+獎品或獎金2千元
  佳作  數名 獎狀+獎品

七、影片競賽作品規定:
  1. 繳交2分鐘以上影片。
  2. 除了兩分鐘影片,影片開始請附上主播式主持式介紹。
  3. 請將影片原檔及將影片上傳YOUTUBE連結於112年11月15日寄至:thucsld@thu.edu.tw
  4. 參賽作品版權所有為東海大學。
八、評審方式:
  1. 由主辦單位遴聘相關專家擔任評審委員(主辦單位保留最後決定權)。
  2. 評分標準:創意呈現(35%)、拍片及後製技巧(30%)、主題契合性(30%) 。
  3. 加分項目:
  4. (1)點閱次數達750次(5%)。
    (2)拍攝主題為東海大學相關人事物及校園等。
九、注意事項:
  1. 投稿作品須為原創作品,完成報名即視為保證所有填寫、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如有資料不實、資料不完整、資料不正確及所留資料無法聯絡本人之情事,將被取消入選資格。
  2. 參賽者應擔保擁有參賽影片及應主辦單位活動宣傳需求提供之文字、劇照等宣傳品之著作權或已取得著作權人之授權,且若有使用第三人肖像,須以合法取得肖像使用權且無侵害人格權情事,如有違反前述擔保內容,或違反其他法令等情形發生,應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3.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參加本次活動者,視為瞭解及同意接受本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之規範,並提供主辦單位於本活動需要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其個人資料。
  4. 參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從缺或減列。
  5. 參賽作品如有使用已發表之文字、訪談、影像紀錄或第三方之作品(如道具、音樂、照片等)等,須由第三方簽署著作財產權授權使用同意書,並同意主辦單位及其再授權利用之第三人於競賽期間針對授權內容進行重製、編輯、改作、發行、公開播送、公開傳輸、公開上映等非營利目的之宣傳活動使用。
  6. 參賽作品未經機關同意不得公開刊登發表,並須簽署著作權切結書(作品無不法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其他權利之情事)。
  7. 得獎影片著作權歸原創作者所有,東海大學擁有得獎影片無償使用權,作為宣傳東海教育之用,包含重製、公開播放、網路公開傳輸等權利。
  8. 獎金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同影片有多位團隊成員,以報名表上第1序位團隊主要聯絡人領取獎金,並為獎金之納稅義務人。
  9. 主辦單位保留對本活動辦法的修改權利,修改後公告於主辦單位網站。本活動如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10. 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有權於本次競賽期間,使用所有參賽作品作為宣傳活動之使用。
  11. 未能遵守或提供本簡章之各項規定者,視同棄權,主辦單位得直接取消該作品之獲獎資格並不予通知。
  12. 所有作品一律不予退件,請自行備份。
  13. 曾經參加國內外其他任何展覽或比賽之得獎作品,不得重複參賽。不得一稿多投。若經檢舉或查證,主辦單位將保有取消其得獎資格及追回所得獎項、獎金之權利。
  14. 參賽者應詳閱並同意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有隨時解釋修正之權利。